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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009年间,齐鲁电视台《拉呱》栏目一度因商标权之争,闹得纷纷扬扬。作为当事方之一,齐鲁电视台当时曾在《拉呱》节目连续报道相关新闻,集中火力对“抢注者”大加挞伐,又有其它媒体推波助澜,一时间,《拉呱》商标权之争,成为老百姓饭余茶后的重要谈资。《拉呱》商标的价值也水涨船高,据说当时被相关评估机构估值达6个亿!
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该事件逐渐偃旗息鼓,不了了之了。
最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发出《开庭传票》:《拉呱》商标所有人诉山东广播电视台“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将于9月份开庭审理。
原告代理律师、德恒律师事务所杨律师说:《拉呱》商标注册人2006年提出注册申请,2009年9月14日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批准了“拉呱”在41类的注册商标。商标注册号为:5234476。该注册商标涵盖了以下商品:无线电文娱节目、电影制作、无线电和电视节目制作、戏剧制作、节目制作、翻译、培训、组织表演(演出)、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载的)。2019年原告合法取得“拉呱”商标所有权,并在国内某著名视频平台开通《拉呱》频道。
杨律师又说,“拉呱”商标注册过程中,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曾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理由是:1,使用在先;2,获得行业内若干奖项。最终被商标局驳回,注册人注册“拉呱”商标成功。
杨律师进一步说,被告在既无“拉呱”商标使用权,又无“拉呱”商标专用权的情况下,明知故犯,长期以“拉呱”名义对外经营,并大张旗鼓地在电视、网络媒体上刊播广告,获取巨额广告收入。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
当三嫂问起诉赔偿的金额是多少?杨律师说还在评估,暂时不便透露。
三嫂觉得吧,当初既然国家商标局驳回了齐鲁电视台的异议申请,批准注册人注册“拉呱”商标,肯定有法律法规依据,之后齐鲁台应该主动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就另起佳名,而不应该因为自己掌握公权力,就有恃无恐,这样不好。事到如今,还是和为贵!
截止发稿前,三嫂未与被告及其代理律师联系上。
关注“济南三嫂”,第一时间知道后续进展。这回咱好好拉拉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