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岁山”成功异议“百岁神”,驰名商标有多牛?进来一看便知!

阅读:2714 2020-09-05 08:44:37 来源:麦知网

瓶装水作为软饮料行业第一大品类,风起云涌的竞争从未平静。

过20多年撕咬,农夫山泉、怡宝、百岁山、康师傅、冰露、娃哈哈六大品牌占据了八成左右的市场份额。其中五大品牌均走亲民路线。

image.png

而与之突出的是百岁山,一直秉持不断创新、追求卓越的企业理念,建设完美的生产基地、创新设计完美的包装容器、生产完美品质的产品,推动企业不断走在行业高端。

近日,百岁山主体公司深圳市景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成功异议第33915544号“百岁神”商标。

驰名商标是一个专有的法律概念,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且有较强竞争力的商标。

在我国,驰名商标是指经过有权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

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好处:

(1)对抗恶意抢注;

(2)对抗不同商品的相同(似)商标影响;

(3)对于近似商标的认定更容易;

(4)在立案调查假冒商标犯罪案件时,不受立案金额的限制;

(5)防止其它公司以驰名商标为公司名称注册;

(6)在电子商务中避免域名注册问题。

image.png

在这个案例中,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商标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百岁神”指定使用商品为第29类“肉;鱼(非活);肉罐头”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第14456897号“景田百岁山”商标,指定使用于第29类“家禽(非活);鱼(非活)”等商品。

双方商标指定使用的部分商品在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方面基本相同,属于类似商品,但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外观上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异议人引证在先申请的第17922190号“百岁山”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9类“豆腐制品;肉;肉罐头”等。

双方商标部分指定使用商品相类似,双方商标文字构成、含义和整体外观区别细微,构成了使用于部分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异议人在先注册使用在“矿泉水”商品上的第3407468号“百岁山”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并曾获《商标法》第十三条保护,且异议双方商标近似、所指定使用商品具有一定关联。

因此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已构成了对该知名商标的摹仿,若准予被异议商标注册使用于其它非类似商品上,易误导公众,从而致使异议人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最后,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商标局决定:第33915544号“百岁神”商标不予注册。

image.png

当公司越做越大,名气越来越响时,商标就是公司的品牌标志,注册商标是企业势在必行的一项工作。

而且,随着市场经济越来越发展,如果不及时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有可能短时间内就会带来巨大的损失,维权的成本越来越高,这一点,想必一些研发型的企业深有体会。

image.png

商标是商品的通行证,也是商品受到法律保护的重要手段。企业(个人)应当有危机感,重视保护知识产权,才不会被不良商家钻了空子。


5f468f087a6be.jpg

相关文章
{{ v.title }}
{{ v.description||(cleanHtml(v.content)).substr(0,100)+'···' }}
你可能感兴趣
推荐阅读 更多>
推荐商标

{{ v.name }}

{{ v.cls }}类

立即购买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