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首次尝试“零底价”起拍 13个商标14万元成交

阅读:1543 2020-09-29 08:53:35 来源:百家号:微汴梁

“13.6万、13.8万……14.06万!”日前,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首次尝试以“零底价”起拍方式拍卖被执行人注册商标,使得无法评估价值的企业注册商标得以处置,并实现价值最大化,既维护了申请人的权益,又避免了被执行人不必要的损失,取得了双方共赢的效果。

案件回顾

2015年11月19日,佛山市顺德区某工业城有限公司(下称工业城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某电器制品有限公司(下称电器公司)因租赁合同纠纷起诉至顺德法院。经顺德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电器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黄某应于2018年6月30日前支付租金、滞纳金、律师费等,合计32万余元。

电器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黄某未按约定履行协议,工业城公司遂向顺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调查发现,电器公司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仅有十三个商标的商标所有权。顺德法院依法委托资产评估公司对该十三个商标进行评估,评估过程中,评估公司要求提供评估上述商标的所需材料,但评估公司要求的期限已过,被执行人仍未能提供评估所需的材料、也未能与申请执行人自行议价。

在接收到由评估公司发出的因评估材料不齐而无法评估的回函后,横在执行干警面前的是一道不小的难题:以往遇到材料不齐而无法评估的情况,一般会终止评估拍卖,但该案除了十三个注册商标外,被执行人已经没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注册商标作为可能具有一定价值的无形资产,如何在无法评估商标权价值的情况下推进财产处置工作,获得商标价值的最大化,促进案件执行呢?

执行干警决定创新工作思路,启动“零底价”拍卖,破解执行难题。2020年3月20日,顺德法院向申请执行人以及被执行人发出拟网络拍卖告知书,告知各方当事人法院将依法采取自行拍卖形式,对十三个商标权以“0”元为底价在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双方当事人收到告知书后未在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顺德法院遂结合拍卖辅助费用2000元确定了2000元作为起拍价。

2020年8月12日下午,顺德法院对电器公司拥有的13个注册商标进行公开拍卖,“13.6万、13.8万……14.06万!”公开拍卖前起拍价仅为2000元的13个注册商标,50个竞买人经过649轮激烈争夺,490次延时,最终被竞买人以14.06万元的价格拍得,成交价足足是起拍价的70倍。

“零底价”起拍到底有什么好处?“‘零底价’起拍是我们法院的崭新举措,旨在解决商标等无形资产在穷尽评估手段无法确定标的物价值而且当事人也没有自行议价的问题”,执行法官姜辣介绍,从这次试点案件来看,成交价以及拍卖效果比预期的要好。为此,顺德法院制订了《关于对商标等无法核价知识产权开展零底价拍卖的工作指引》,“通过规范商标‘零底价’拍卖的操作流程,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的知情权和救济权,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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