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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HarmonyOS 2系统投入使用
2021年6月2日晚,华为正式发布HarmonyOS 2(鸿蒙)系统,作为国内信息与通信技术的行业领头人,华为宣布HarmonyOS 2操作系统正式面向市场无疑将给包括手机、电脑、平板、电视、无人驾驶等多个领域的产品带来剧烈革新。
电子迷关注新系统的性能创新,而我们知产人就来看看关于“HarmonyOS 2(鸿蒙)”这一招牌,华为做了哪些商标方面的努力。
经查询,华为在2019年开始就对“鸿蒙”及英文“HarmonyOS”,“Harmony”有关商标进行注册申请,但这条注册道路并非一帆风顺。细心的朋友会发现华为官方提及新系统的正式表述均为英文“HarmonyOS”,中文“鸿蒙”只作为辅助表述。
可见Harmony相关商标应是已经没有障碍获得注册,才得以放心大胆的发布,而中文“鸿蒙”仍具有不确定性。
事实上,华为在其主要服务42类上申请注册“鸿蒙”二字中文商标时就栽了一个大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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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蒙”商标的曲折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在2019年申请将惠州市契贝科技有限公司的多个“鸿蒙”和“HONGMENG”商标转让至自己名下,商标局第1682号公告表明以上多个商标均已在2020年2月6日转让成功。但值得注意的是,在第42类的多媒体产品的设计和开发、计算机软件设计等服务项目上申请的第38307327号“鸿蒙”商标并未注册成功。
因为有其他主体已经在相关服务上在先注册了鸿蒙商标,第38307327号商标被商标局驳回。经查询与惠州市契贝科技有限公司有关的评审案件,发现存在两个引证商标。其中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第8923320号“鸿蒙 CRM”商标经过撤三和撤销复审程序,已被商标局撤销了大部分服务项目,仅维持“质量检测”服务项目。该商标一经撤销公告,将不会对华为的商标注册产生太大阻碍。
最终,北京高院于今年4月25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该商标的撤权之旅似乎已走到尽头,以失败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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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获权途径之转让
或许有人会问,华为争取“鸿蒙”商标的道路就戛然而止了吗?小编也不能确定,在穷极撤销办法之后,华为想要获得42类“鸿蒙”商标,可能只剩在谈判桌前争取转让在先商标这一途径了吧。
通过商标转让使得商标权利归属于同一主体,从而解决商标近似问题,消除权利冲突,是不少企业获得商标的方式。我国商标法允许商标进行自由转让,在市场经济下,即允许商标的买卖活动。
商标转让需要有适格的受让主体,与商标申请主体的要求一致。转让双方签署转让证明,共有方则需要共同签署。除此之外,商标法还规定转让人必须将其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一并转让。这一特殊规定是为保障商标秩序,避免消费者产生混淆。
如今,企业为了打造品牌进行商标布局,已十分常见,商标“护城河”已屡见不鲜。知名且实力强大如华为,都为一纸商标注册证如此周旋于商标局与法院之间。商标获权不易,在穷尽招数后,商标转让也是值得考虑的一种商标获权方式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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