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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之声栏目讯,近日,通过信用池州了解,明发集团池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被池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罚款4700元。
处罚信息显示,明发集团池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违法使用“实力明发、未来有保障、为商户带来滚滚人潮、投资经营有保障”,等商业广告信息,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同时,售楼部照片使用或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形象的禁止性情形。
具体内容如图:
明发集团池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明发集团(股票代码00846)成员企业,集团创始人为黄焕明,现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冯建民,董事长刘煜炜。
据天眼查显示,明发集团池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曾因商标违法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2次。